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,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,各派出机构,部机关各司局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统筹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,提高自然资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水平,部决定成立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部网信领导小组”)及其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部网信办”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部网信领导小组组成
二、部网信办组成
部网信办设在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,下设规划发展处、网络安全与综合处。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副主任曹新元作为部网信办专职副主任,负责日常工作。
三、部网信领导小组职责
部网信领导小组是全国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,负责统筹协调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、发展战略、长远规划和重要事项,具体职责如下:
1.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战略、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,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,领导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;
2.审定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、工作方针和宏观重大政策,确定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、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;
3.审定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划、部署和重大项目建设方案,决策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;
4.督促、检查和指导全国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规划、政策、计划的落实;
四、部网信办职责
部网信办是部网信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,负责落实部网信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,统筹谋划、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国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,具体职责如下:
1.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,以及部党组关于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研究、起草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、规划、计划、相关政策和管理规范;
2.组织推动全国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,起草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要点,统筹审核部机关各司局、派出机构、直属单位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,组织有关重大项目的论证工作,监督检查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;
3.协调和推进自然资源部政务信息化工作,负责收集各司局信息化应用意见并组织完善相应的政务信息系统,配合办公厅统计、督促、检查各司局和有关单位政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,统筹协调、监督检查和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与开放工作,指导、协调跨行业、跨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;
4.组织开展对地方自然资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、技术培训、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工作,汇总、统计全国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情况,负责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对外宣传与联络;
5.负责全国自然资源网络和信息安全的业务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和通报工作;
6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,承担部网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