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选取部分地区试点自然资源监测

2019-08-15 5493 次

浙江省自然资源厅8月12日发出通知,为加快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自然资源监测评价体系,决定选取部分县(市、区)开展自然资源监测试点,对自然资源监测指标、技术方法、分析评价、体制机制等进行探索和研究。


通知指出,此次试点内容包括宏观监测、常规监测、专题监测、分析评价体系研究、自然资源监测工作平台建设、监测体系体制机制研究等。


其中,宏观监测试点主要围绕全省基本地理条件、经济人口状况、自然资源状况、城市发展格局、综合交通发展、海洋开发利用等方面设计指标,挖掘自然资源、经济建设发展潜力,编制监测报告,为全省自然资源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借鉴。常规监测试点基于三调指标与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指标,结合其他相关调查监测指标,开展指标的衔接、互补、融合研究,研究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监测指标体系,为开展全省的山水林田湖草监测,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监测本底数据奠定基础。专题监测试点包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监测评价、海洋海岸线生态修复监测评价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监测评价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评价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项目审批审核监测、垦造耕地项目监测、设施农用地监测、钱江源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综合监测评价等。


在分析评价体系研究阶段,试点将基于多源汇集的自然资源相关数据资料,开展资源分布利用、生态保护、国土空间开发、社会经济、城市发展等方向的分析评价研究,并整合数据处理、内容指标建立、方法模型构建、成果展示等技术方法流程,形成分门别类的自然资源分析评价体系,以及自然资源分析评价体系研究报告。


据悉,试点工作将于8月底启动,今年12月底前完成宏观监测试点工作;2020年6月底前完成常规监测试点、专题监测试点、分析评价指标体系研究、体制机制研究和自然资源监测工作平台建设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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